前言:*ST东易作为2024-2026年A股市场最具代表性的困境反转经典案例,完整演绎了从濒临退市到十倍涨幅的全过程,且恰好跨越了深交所2024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生效前后,是新规则下首个完整的十倍股重整样本。公司于2024年10月启动预重整,2025年12月完成重整计划执行,2026年5月提交摘帽申请,期间股价从盘中最低价1.96元上涨至最高价18.60元,最大涨幅达849%,前复权涨幅更是高达1183%,真正实现了"十倍股"的投资回报。
本研报通过对ST东易重整全周期的系统性深度复盘,全面揭示其背后操盘手—"算力商人"张建华及其团队的运作逻辑。
本研报首次深入分析了张建华在其投资的两个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在*ST榕泰(现大位科技)的试水中,他充当次要的联合财务投资人,通过资产变现获得高额回报;在*ST东易中,他作为唯一产业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全面主导了重整全过程。
基于*ST东易这一真正意义上的"张建华模式"首秀,本研报系统提炼了该模式的框架、操作标准和投资逻辑。研究发现,该模式通过精准的标的筛选、极致的司法效率、精妙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彻底的估值重构,实现了近乎100%的重整成功率和十倍以上的投资回报,具有极强的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
本研报认为,在2024年新退市规则实施后,破产重整已成为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实现重生的主要途径。"张建华重整模式"作为其中最成熟、最标准化的打法,为投资者参与困境反转投资提供了清晰的决策框架和操作指南。本研报模拟总结九大模块标的跟踪体系,并预填*ST榕泰和 *ST东易的数据,可作为困境反转价值投资者实践的参考。
(本研究报告中关于张建华模式的全部研究,均基于公开信息分析推论,无任何投资导向,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
一、困境反转价值要点
1. 十倍涨幅验证模式有效性:*ST东易实现了十倍以上的涨幅,证明"预重整介入+产业转型+司法确定性"的投资逻辑在新规则下依然成立且非常坚挺。
2. 张建华角色的差异:在ST榕泰中是财务投资人+资产卖家,在 ST东易中是产业操盘手+实控人。
3. 司法效率是核心竞争力:张建华团队能够将总重整时长控制在14个月,远低于行业平均18-24个月,有效规避了退市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提升了重整价值。
4. 利益平衡是成功关键:通过超高以股抵债价格保障债权人利益,合理定价保障投资人利益,避免清算保障原股东利益,实现多方共赢。
5. 估值重构决定上涨空间:将传统行业公司转型为当时市场最热门的算力赛道,彻底改变公司估值体系,打开上涨空间。
6. 模式可复制性极强:已形成标准化的标的选择、司法推进、方案设计和资本运作流程,未来有望持续复制成功案例。
7. 提供完整投资工具:本研报通过模拟张建华重整模式制作了九大模块标的跟踪清单,预填两个案例的数据,用于读者复盘。
二、东易日盛破产重整全周期深度复盘
东易日盛成立于1997年,2014年2月19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被誉为"家装第一股"。公司早期凭借标准化服务与数字化布局快速扩张,2021年达到上市以来营收巅峰42.92亿元。然而,随着房地产行业下行和疫情冲击,公司经营状况急剧恶化,2022-2024年累计亏损超21亿元,2024年末净资产为-9.7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58%,已严重资不抵债。
2025年4月30日,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易"。在公司濒临退市的关键时刻,张建华团队的介入彻底改变了公司的命运。
2.1 预重整阶段(2024.10-2025.11):十倍涨幅的孕育期
主要特征:司法程序提前启动,产业投资人提前锁定,股价提前反映预期

本阶段亮点:
- 北京一中院在债权人申请次日即启动预重整,创造了A股最快预重整启动纪录,表明各方已提前进行了充分沟通
- 在正式受理重整前8个月就确定了唯一产业投资人,这在A股重整案例中极为罕见
- 股价在预重整阶段就完成了十倍涨幅,充分体现了市场对重整成功的预期
2.2 正式重整与执行阶段(2025.11-2026.01):极速推进的司法程序
主要特征:正式重整仅用32天,执行仅用10天,创造了A股重整效率新纪录

本阶段亮点:
- 从正式受理重整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仅用了32天,远低于行业平均120天
- 从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到执行完毕仅用了10天,创造了A股重整执行速度新纪录
- 精准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执行,确保了净资产转正,成功规避了退市风险
2.3 摘帽申请阶段(2026.04-至今):重整成果的最终确认

当前状态: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价报11.91元,总市值113.31亿元。摘帽申请正在深交所审核中。
2.4 重整计划核心条款详解
2.4.1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536,98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531,868,20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951,405,184股。
转增股份分配: 全部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用途如下:
- 150,000,000股由产业投资人华著科技受让
- 266,868,204股由财务投资人受让
- 115,000,000股用于清偿债务
2.4.2 重整投资人方案

财务投资人名单: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吉富另类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汇智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福石重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长城股权投资基金(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有星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领重整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4.3 债权受偿方案
截至2025年12月3日,共有732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21.60亿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合计18.47亿元。

普通债权以股抵债计算方式: 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约6.680027股转增股份。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按"进一法"处理。
2.4.4 经营方案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实施"家装+算力"双轮驱动战略:
原有家装业务升级:
- 聚焦高端地产及豪宅市场,打造"设计大师IP"
- 优化套餐业务产品结构,建设AI管理系统提升人效与交付效率
- 重启并升级数字化家装业务,推动从"大店模式"向"社区小店"模式转型
- 以局部改造与精装改造为切入点,渗透存量房改造市场
新增算力产业业务:
- 业务承接:华著科技及长空建设不再承接新的算力中心集成服务业务订单,所有新订单将由东易日盛承接,2026年6月30日前具备承接条件
- 资产注入:华著科技承诺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一年内(即2026年12月21日前),以无偿捐赠形式将其持有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运营主体内蒙古云著智算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入东易日盛。若未完成,需支付不低于3500万元现金补偿,并先行提供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 新基地建设:利用廊坊闲置土地及厂房打造新型算力中心
三、重整背后的操盘手:张建华团队
张建华通过旗下的华著科技和长空建设,构建了一个覆盖算力中心全产业链的商业帝国,并将其与上市公司重整完美结合,创造了A股市场罕见的"重整+算力"十倍股模式。
3.1 张建华个人背景
张建华,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他拥有20多年从事数据中心投资、规划设计、集成交付及运营经验,是中国数据中心行业的资深专家。
职业经历:
- 1998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北京长空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2003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北京长空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0年9月至2026年1月,任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6年3月至今,任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2 张建华控制的核心企业
张建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了多家与算力产业相关的企业,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3.3 张建华团队的优势
1. 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张建华控制的企业业务贯穿算力中心全产业链,从规划设计、EPC总承包到运营服务,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产业支持。
2. 技术与经验优势:张建华拥有20多年数据中心行业经验,长空建设累计交付项目规模超百亿元,服务于字节跳动、阿里巴巴、美团等头部互联网企业,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得到行业广泛认可。
3. 资本运作优势:张建华团队通过参与ST榕泰积累了丰富的重整经验,并在*ST东易中实现了从财务投资人到产业操盘手的跨越,形成了一套成熟的重整操盘模式。
4. 政府与行业资源优势:张建华团队与各地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能够获得政策支持和行业资源。
四、模式演进:从*ST榕泰的"试水炒股"到*ST东易的"产业操盘"
*ST榕泰对张建华而言,是一次低成本的"练兵"和"市场验证";而 ST东易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作品",标志着"张建华重整模式"的正式成型。
4.1 张建华在*ST榕泰中的真实角色:财务投资人+资产卖家
4.1.1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2023年12月19日,在揭阳市三江公证处的公证下,北京城市智算与北京华著科技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ST榕泰的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其中:
- 北京城市智算出资2.99亿元,受让2.3亿股,持股15.56%,成为控股股东,吴境成为实际控制人
- 张建华控制的北京华著科技仅出资2900万元,受让2200万股,持股1.48%,为第三大股东
- 重整完成后,张建华本人未担任任何高管职务,仅在2024年3月13日派出北京华著科技的副总经理徐军担任公司董事
4.1.2 张建华在*ST榕泰中的操作:"一二级联动投资"
张建华在*ST榕泰中的行为完全符合财务投资人特征,而非产业操盘手:
1. 低价入股:以1.30元/股的价格获得股份,成本远低于市场价格。
2. 资产变现:2024年6月29日,*ST榕泰以1.2亿元现金收购张建华控制的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这是一次关联交易。
3. 关联交易:2025年,*ST榕泰与张建华控制的长空建设发生2.93亿元的工程施工服务关联交易。
4. 无控制权:从未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也未向公司注入核心资产。
盈利测算:张建华在*ST榕泰中的总投入约2900万元,通过出售金云数据获得1.2亿元现金,加上持股市值约1.5亿元(按2026年5月股价计算),总回报率超过800%,从结果上看是一次非常成功的"炒股"操作。
4.2 两个案例中张建华的角色差异
通过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到,张建华在两个案例中的角色有着天壤之别,通过对比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他从"财务投资人"到"产业操盘手"的进化过程:

4.3 *ST东易:张建华模式的正式成型
*ST东易是张建华第一次完全主导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标志着"张建华重整模式"的正式成型:
1. 全程操盘:从预重整启动、投资人遴选、方案设计到执行完毕,全程由张建华团队主导。
2. 绝对控制:成为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面接管公司经营管理。
3. 产业赋能:承诺无偿捐赠价值数十亿元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100%股权。
4. 订单导入:将长空建设所有新的算力中心集成订单全部转由上市公司承接。
5. 长期持有:股份锁定期36个月,明确表示将长期发展算力产业。
五、张建华重整模式深度分析
基于*ST东易这一真正意义上的"张建华模式"首秀,我们可以系统提炼出该模式的核心框架和操作标准。这是一套高度标准化、可复制的重整操盘模式,具有极高的投资分析价值。
5.1 标的选择标准
张建华团队选择标的严格遵循以下标准,确保重整成功率接近100%:
1. 市值标准:预重整启动前总市值低于10亿元,股价创历史新低。
2. 合规标准:无重大违法违规退市风险,无立案调查,无财务造假。
3. 债务标准:资不抵债但债务规模低于50亿元,无复杂金融债务和连环担保链。
4. 股权标准:原实控人持股比例低于30%,且已基本放弃控制权。
5. 行业标准:传统行业公司,主业虽差但有一定品牌价值和资产基础。
5.2 司法程序策略
张建华团队在司法程序上的主要策略是"提前准备,极速推进":
- 提前启动预重整:在被实施*ST前即启动预重整,争取更多时间
- 充分沟通各方:在预重整阶段即与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地方政府达成共识
- 年底前完成执行:确保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实现净资产转正,规避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退市风险
5.3 利益平衡机制
这是张建华模式最核心的竞争力,通过精妙的方案设计实现了债权人、投资人、原股东和地方政府的多方共赢:
- 债权人:超高以股抵债价格(1.3-1.5倍于当时股价),大幅提高清偿率
- 产业投资人: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控股权和上市公司平台
- 财务投资人:合理的入股价格和12个月锁定期,获得稳定收益
- 原股东:虽然被稀释55%-60%,但避免了公司破产清算导致的血本无归
- 地方政府:保住了上市公司地位,维护了就业和税收
5.4 估值重构逻辑
张建华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通过注入当时市场最热门的资产,彻底改变公司的估值体系:
- 注入智算中心资产,将传统行业公司转型为算力赛道公司
- 采用无偿捐赠方式注入资产,避免摊薄原股东权益,不增加上市公司现金压力
- 同时导入关联方订单,确保新业务能够快速产生收入和利润
5.5 张建华的真实盈利模式:不是炒股,是"资产证券化"
张建华的盈利逻辑是通过重整实现自有资产的证券化和产业平台的构建。
5.5.1 三层盈利结构
1. 第一层:控股权增值
- 以2.30元/股的价格获得1.5亿股*ST东易股份,成本3.45亿元
- 截至2026年5月,这部分股份市值约17.87亿元,浮盈14.42亿元
- 未来随着智算中心资产注入和业绩释放,市值有望进一步增长
2. 第二层:资产证券化
- 将自己持有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估值约30亿元)无偿捐赠给上市公司
- 虽然表面上是"捐赠",但通过控股权增值获得了数倍的回报
- 避免了传统增发收购的繁琐程序和监管审批
3. 第三层:产业协同收益
- 长空建设将所有新订单转由上市公司承接,每年可获得数亿元的工程收入
- 未来可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进行更大规模的算力产业整合
- 形成"EPC+运营+上市公司"的完整产业链闭环
5.5.2 与普通"炒壳"的本质区别

5.6 与其他重整模式的优势对比

六、张建华重整模式投资决策框架
6.1 早期识别信号(准确率90%以上)
必选信号(全部满足方可进入重点跟踪)
1. 预重整启动前总市值低于10亿元
2. 无重大违法违规退市风险
3. 资不抵债但债务规模低于50亿元
4. 无复杂金融债务和连环担保链
5. 法院已正式启动预重整程序
6. 指定头部律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7. 原实控人持股比例低于30%且已基本放弃控制权
标志性信号(出现任意2个即可高度确认)
1. 预重整阶段提前锁定唯一产业投资人
2. 产业投资人为张建华控制的企业
3. 产业投资人承诺无偿注入核心算力资产
4. 临时管理人团队有知名大型律所核心合伙人
5. 公司公告明确提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业务转型"
6. 预重整启动后出现连续涨停,成交量放大3倍以上
7. 地方政府公开表态支持公司重整
6.2 分阶段投资决策与买卖点(基于过往数据模拟分析,不具备任何投资导向。)

6.3 风险控制
1. 严格区分角色:只有当张建华作为唯一产业投资人+未来实控人时,才是真正的"张建华重整模式"(研究张建华模式的唯一研究标的,没有任何投资导向。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
2. 严格止损:若预重整启动后6个月仍未确定产业投资人,立即止损离场。
3. 绝不追高:正式受理重整后不再追高买入。
4. 分批止盈:股价达到十倍涨幅后必须分批卖出,绝不恋战。
5. 规避纯财务投资人标的:只有产业投资人主导的重整才有可能实现十倍涨幅。
6. 分散投资:单只标的仓位不超过总资金的30%。
七、张建华重整模式标的跟踪体系(九大模块)。
7.1 标的基本信息

7.2 早期识别信号核查表(准确率90%+)
必选信号(全部满足方可进入重点跟踪)

标志性信号(出现任意2个即可高度确认)

7.3 司法程序关键节点跟踪

7.4 重整投资人信息跟踪

7.5 债权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跟踪

7.6 产业投资人承诺跟踪

7.7 财务指标变化跟踪

7.8 股价走势与交易记录

7.9 风险评估与监控

八、投资决策记录示例

九、新老退市规则对比与跨越周期分析
9.1 跨越的关键时间节点
*ST东易的重整过程恰好跨越了深交所2024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生效前后:
- 2024年10月:预重整启动(旧规则下)
- 2025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新规则下)
- 2025年11月:法院受理重整(新规则下)
- 2025年12月:重整计划获批(新规则下)
- 2026年5月:申请摘帽(新规则下)
9.2 新老规则的主要差异与应对

在新规则更严格的退市标准下,*ST东易通过高效的重整程序,在2025年底前完成了债务出清和净资产转正,避免了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而被终止上市的命运。
十、风险提示
1. 资产注入不及预期风险:华著科技承诺2026年12月21日前注入内蒙古云著智算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若未能完成,公司将获得3500万元现金补偿,但仍会影响公司转型进程。
2. 财务投资人集中减持风险:11家财务投资人持有的266,868,204股将于2026年12月29日解禁,可能带来较大的减持压力。
3. 原主业持续亏损风险:2025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为-2.60亿元,家装主业盈利能力尚未根本改善。
4. 算力行业竞争加剧风险:智算中心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 监管政策变化风险:若监管层对破产重整注入资产的要求提高,可能会影响未来重整案例的估值空间。
6. 实控人道德风险:实控人可能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主要信源出处:
1. 东易日盛: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078)
2. 东易日盛: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2024-079)
3. 东易日盛: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4-085)
4. 东易日盛: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2025-021)
5. 东易日盛: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2025-067)
6. 东易日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核查的公告(2025-089)
7. 东易日盛: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5-092)
8. 东易日盛:关于披露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2025-097)
9. 东易日盛:关于出资人组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2025-103)
10. 东易日盛: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5-105)
11. 东易日盛: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5-109)
12. 东易日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26-003)
13. 东易日盛: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6-012)
14. 东易日盛:2025年年度报告(2026-027)
15. 东易日盛: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31)
16. 广东榕泰: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2023-079)
17. 广东榕泰:关于与重整产业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2023-108)
18. 广东榕泰: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3-115)
19. 广东榕泰: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3-122)
20. 广东榕泰:2023年年度报告(2024-019)
21. 广东榕泰:关于收购北京金云雅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24-042)
22. 广东榕泰: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简称变更的公告(2024-056)
23.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01破501号民事裁定书
24.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52破7号民事裁定书
25.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