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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经研报|孟佳沛:用好真实材料 得出可用结论

wang wang 发表于2026-05-30 12:14:42 浏览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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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经研报|孟佳沛:用好真实材料 得出可用结论

编者按:2026年5月17日至23日,全国法院第三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写作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来自全国各级法院的382名学员参加。培训班邀请5位优秀论文作者及组织工作者代表,就选题思路、研究方法、写作心得与组织工作经验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现将部分内容整理刊发。

用好真实材料 得出可用结论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孟佳沛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助理,这几年我陆陆续续写了一些应用法学方面的文章。谈不上什么系统经验,就是把从发现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到最终形成文字这个过程里,自己踩过的坑和一点摸索,跟各位同仁做个交流。

一、在司法实践的真实困惑中寻找真问题

一篇应用法学论文的起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司法痛点,而不是主观臆造的理论假设。所谓“痛点”,不是泛泛地说某类案件数量多、某条法律有漏洞,而是要精准到一线法官在面对某个具体情形时,翻遍法条和司法解释,仍然拿不准该往哪个方向走,或者在两种裁判思路之间徘徊,选哪一种都觉得有道理,又都不完全放心。这种“拿不准”的状态,就是真问题。

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定期刷一刷法答网上的提问。这些提问都带着真实的案情和具体的法律适用争议,很多是审判一线还没完全解决的空白地带。举一个例子。我的论文《数字时代默示犯意联络的认定困境与出路》,选题就直接来源于法答网。随着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审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刑事审判领域尤其突出。大量涌现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如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其共犯形态已与传统教科书描绘的场景大相径庭。传统共同犯罪中,通常存在明确的犯意联络和行为分工,认定相对清晰。但在数字空间,犯罪分子可能散布各地、素未谋面,通过匿名社交软件、平台隐蔽功能或代码衔接完成精准配合,犯意联络的认定因此变得复杂,相关案件在实践中已不鲜见。通过“法答网”的检索,能够发现有一类非常高频的问答,涉及帮信罪“明知”认定问题及其与上游犯罪区分的问题,足足有上百条之多。如此多的问答,意味着这里面一定有真问题值得研究。细细总结,就会发现,很多问题或多或少涉及到一个认定难点,就是犯意联络的认定问题。我意识到,这就是一个值得花力气去啃的真问题。确定了这个方向之后,再去深挖,研究就不会是无本之木。

二、以“小切口”建立纵深论证

有了真问题,下一步是确定写作的“切口”。这里要强调的是一个关键判断,就是“切口”虽小,但纵深要够。应用法学的研究应当秉持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思维,倡导“小切口、深纵深”的写作策略,避免面面俱到的宏大叙事。

刚开始写作时,我总想把一个问题从立法到司法的方方面面都谈到,试图在一篇文章里构建一个完美的制度。结果往往是论题过宽,论证流于表面,对审判实践的参考意义不大。后来慢慢琢磨,意识到,好的实务文章,往往只聚焦一个非常具体的法律适用点,在某个问题上做到比别人更深一层。要想清楚,什么值得写,什么可以舍。放弃那些“虽然相关但不是核心”的内容,需要判断力,也需要克制。比如,我写犯意联络,不试图讨论与帮信罪有关的所有难题,而是死死咬住“默示的犯意联络如何认定”这一个点,把它放到案例和理论的坐标系里反复审视。判断“切口”是否合适,有一个简单的标准,即能不能用一两句话,把这篇文章要回答的核心问题说清楚?如果说不清楚,题目很可能还是太大了。写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内容越来越散、逻辑越来越难以收拢,也不妨停下来重新审视一下是不是问题本身需要再收窄。

三、以类型化的分析方法“解剖”案例

案例研究不仅是实务研究的特色,更是论证说服力的来源。进行案例检索时,切忌局限于单一、表面的关键词。应当提炼包含核心法律关系、诉讼请求、行为特征在内的多组关联词汇进行交叉检索。对于最高法及各地高法发布的案例,尤其应进行深度挖掘。在搜集到足量样本后,可以采取要素拆解的解析路径。例如,通过建立结构化表格,将每一个案例的判案逻辑拆分为行为模式、客观证据情况、主观推定因素等核心要点。当多份司法判决的关键要素被置于统一格式下审视时,司法裁判的发展趋势、不同地域法院的观点分歧便一目了然。这种基于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远比凭借个人印象得出的判断要可靠得多。

对于案例的剖析,我采取的是类型化的分析方法。通过对繁杂行为形态进行要素化的解构,可以为裁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标准。以我的论文对犯意联络认定的讨论为例,在对个案进行类型化分析之后,就会发现不同类型的帮助行为,其行为人对主犯实行行为的认知可能性和认知程度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为诈骗团伙开发定制化话术软件的程序员,和一个仅仅提供通用服务器租赁服务的服务商,他们的主观罪过显然不能等同视之。通过层层递进的类型化剥离,每一个具体的案件,都能被安放在这个类型化的坐标系中,找到它自己的位置。类型化的分析方法十分有助于研究,这种思维方式能帮助我们实现从“定性”到“定量”的精细化。

四、精研文字功,搭建严谨的论证逻辑

材料准备好了,剩下的就是搭架子、填内容、改文字。这部分我特别看重逻辑和打磨。

首先,我动笔之前的习惯是,把提纲细化到三级标题。每一个小标题下面,我会用几句话写明这段话的核心观点、论证逻辑,并备注需要引用的案例或文献。这样整篇文章的骨架是不是结实,逻辑走不走得通,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习惯从三个方面来检查文章逻辑是否合理。一是每一个小标题都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具有问题意识,避免使用概括性陈述。二是前后章节之间应当展现出严密的论证推进关系,无论是并列、递进还是转折,均需保证逻辑线条不发生断裂。三是结构比例应当适度,对实务痛点和本文提出的制度构建部分应当予以重墨阐述,而常识性理论背景则应做精简化处理。

其次,写作过程中,我有意识地避免几种逻辑毛病。一是防止论据和论点“两张皮”。引用任何案例、学说,都要自己写明它怎么支撑我的论点。二是守住核心概念的定义。对容易产生歧义的关键词,我会在文章开头就界定清楚,后面一直按照这个定义走,不偷换概念。三是注意让文章有“对话感”。我会对一些不同观点进行回应,正面驳或者做区分,总之不能让论文变成自说自话。

最后,初稿完成后,需要通过多轮针对性修改进行打磨。第一轮侧重于结构性调整。应当站在全局视角,审视整体框架在回应中心论题时是否逻辑连贯,段落比重是否失衡。第二轮侧重于论证质量的深耕。需要核验每一处事实依据和论证推导是否严丝合缝,引用的注释是否准确无误。第三轮侧重于语言规范的润色。应当剔除文学化的主观抒情与口语表达,代之以质朴、规范、严谨的语言。同时,严格比对行业标准的学术规范,核查尾注、脚注等引证格式,消除形式上的硬伤。

应用法学的写作,说到底是一件朴实的事。从真实问题出发,用真实材料说话,给出真实可用的结论。不需要把文章写得高深,也不需要堆砌概念来显示分量。能让一线法官读完之后觉得有收获、有参考价值,这篇文章就达到目的了。所以,在写作立场上,我一直选择解释论而非立法论,踏踏实实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规范分析把抽象规则解释成清晰的构成要件和裁量标准。用逻辑严密、语言克制的文字把案件的实质争点讲清楚,就够了。

最后,祝愿各位同仁,都能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写出既有实践温度,又有理论锐度,更有思想深度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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