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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经研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应何时签?

wang wang 发表于2026-05-26 16:10:55 浏览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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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经研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应何时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Part.1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

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

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

不留空白

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

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Q

劳动合同样本在哪里可以查询下载?

查询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在官网的搜索栏搜索“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在结果展示网页中可根据需求下载《劳动合同(通用)》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示范文本。

A

Part.2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

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Q

没签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均可作为参照凭证。

A

Part.3 劳动合同仅需用人单位留存?

当然不是!个人也要保存好!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注意哦!

劳动合同文本由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

一旦发生纠纷

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Q

离职后需要把劳动合同交还用人单位吗?

不用,离职后劳动者无需将劳动合同交给用人单位。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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